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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二○○六年大事记
    一、1月上旬起,吴俊秋律师应邀为《芜湖广播电视报》“楼宇金刊”栏目作律师点评、热线顾问。

二、1月17日,“安徽深蓝法律适用研究中心”获安徽省民政厅(法人)登记批准[2006]第090003号文正式批准设立,其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1月22日下午,本所召开迎春茶话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庄慧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金昌军,律公科长宋本平和市律协秘书长刘保生参加了会议,会上,对评选出的2005年度“深蓝之星”进行了颁奖,其中:邓劲松律师获最佳绩效奖,谢长根、邱仲良律师获最佳个案奖,汤晓薇同志获最佳协作奖。

四、3月上旬起,戈运龙、曹勇前律师应邀为芜湖人民广播电台“法制进行时”栏目作特邀佳宾。

五、3月31日至4月3日,邓劲松律师参加由中国法学会在厦门举办的“房地产法律实务高级研讨班”培训。

六、3月份,本所由省律协指定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合作的“2006CCTV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活动,确定12名骨干律师值班,“3·15”上午在新市口设立了“法律义务咨询站”,接待、解答咨询3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咨询12个、网上咨询5个。在3月20日—26日本所值班周期间,接听、解答全国各地电话咨询71个、网上咨询6个。

七、4月4日,芜湖市捷源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捷源202”轮因3月7日在长江镇江段与一艘马拿马籍日本轮发生碰撞沉没致孙文江、马国武、王义荣3名船员死亡的死者家属来本所委托彭益强律师以非诉讼方式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经彭律师与肇事外轮委托的上海专业海事律师团队十几个回合的激烈争辩、深入谈判、据理力争,终于达成赔偿协议,为委托人一次性索回138万元的赔偿金,委托人非常满意。

八、4月8日至9日,邵晖、朱珠、钱广富、邓劲松、方向、彭益强、谢文婕、夏显东律师参加安徽省律师协会在合肥举办的“证券、金融、公司法律实务培训班”培训。

九、4月15日,音邦定律师为省律协举办的新注册律师岗前培训班作“民商案件办案规程和技巧”讲座。

十、5月1日至14日,戈运龙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重庆举办的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及“两刊一网”第二次代表大会。

十一、5月12日、15日,邵晖、刘朝晖、朱珠、董邦林、钱广富、尹维静、方向、彭益强、吴俊秋、谢文婕、曹勇前律师参加由安徽师范大学聘请史际春教授作的《法制与法治精神》和郑成思教授作的《知识产权法》讲座。

十二、5月16日—21日,方向律师受省律协指派,参加由蒋敏会长领队的10人“徽商大会律师团”,赴香港为“2006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提供法律服务。

十三、5月20日,朱珠、尹维静、徐宗保、戈运龙、曹勇前、谢文婕律师参加安徽省律师协会在合肥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关解释及房屋拆迁法律实务培训班”培训。

十四、5月22日,本所通过安徽省律师协会2006年度年检注册。本所注册专职律师24名,兼职律师9名,实习律师4名。

十五、5月28日,“安徽深蓝法律适用研究中心”印章和“安徽深蓝法律适用研究中心财务专用章”正式启用。

十六、5月31日,音邦定律师应邀为安徽省公安厅举办的“全省公安机关第二期刑警大队长暨第六期刑事责任区刑警队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作“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若干思考——兼谈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讲座。

十七、6月10日至11日,邓劲松、谢文婕律师参加安徽省律师协会在合肥举办的“境外项目投融资实务交流会”。

十八、6月12日,安徽深蓝法律适用研究中心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聘请杨立新教授、刘伟槟律师、万寿椿律师、李永升教授、吕巍教授、瞿强教授、张爱民教授为研究中心顾问;聘请邓正益、邓劲松、尹辉、朱治德、邱仲良、汪维才、吴树烈、徐彬、陈群、严群、周俊强、秦宗槐、夏显东、谢长根、戴锐等15名具有各方面专业技能的人员为中心研究员。

十九、6月24日,安徽深蓝法律适用研究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应邀出席仪式的领导和专家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民商法专家杨立新,中共芜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铿,市人大副主任韩世安,市政协副主席姚维圣,市委督查组副组长丁程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良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效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施进,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合伙人、中国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郑宗汉律师,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朱俊酬,省律协副会长周世虹,市经委主任卢仓报,市商务局局长柴樵,市招商局局长谢庆生,市科技局局长张光世,市司法局局长欧何胜、副局长张海、庄慧娟,市民政局副局长鲁世汉,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光辉,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何海燕,一级律师万寿椿等。杨立新教授和李铿书记为研究中心揭牌。之后,本所分别与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签订了“合作培训意向书”、与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法律和知识产权部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签订了“专题研究意向书”。

二十、6月25日,省律协与本所和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专题法律讲座,聘请我国著名民商法专家杨立新教授作“合同责任问题研究”和“《物权法》制定中的新问题”解析,全省律师及本市公、检、法干警和企业管理人员共800余人参加。

二十一、6月26日,安徽深蓝法律适用研究中心理事会组成,成员为音邦定、邵晖、刘朝晖。经理事会民主推选,音邦定任理事长,邵晖、刘朝晖任副理事长。

二十二、7月22日,戈运龙律师应邀参加了由全国40家律师事务所的50余名律师组成的“科龙、得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赴无锡参加专题研讨会。

二十三、7月22日至30日,徐宗保律师参加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在南京举办的“专利代理实务”培训班培训。

二十四、8月12日至13日,钱广富、曹勇前、周平律师赴滁州市参加安徽省首届“律师论坛”。

二十五、8月19日至21日,邓劲松律师参加由中国法学会在大连举办的“公司法高级理论与实务研讨班”培训。

二十六、8月22日,当事人滕巧成慕名来所找谢长根、邱仲良律师,叙说其几年前将数笔钱款交给因非法集资案而倒闭的原澳维公司业务员李某,但李并未交公司而私吞,滕某多次向李讨要无果,其夫亦因气愤、忧伤过度而死,滕欲请律师帮助讨要,但找过多家律师事务所均因证据不足、案值小、难度大而无人愿意受理,后经人介绍来本所找谢、邱律师。谢、邱律师了解情况后,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和声张正义,接受了委托,不厌其烦地在高达一米多、厚达数万页的澳维案件卷宗中找出李某7笔款项未交公司的证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证据确凿,说理充分,代理意见得到法庭支持,为滕讨回了钱款,滕十分感激,送“德高望重铁面无私,扶危济困匡扶正义”锦旗一面。

二十七、8月26日—27日,徐宗保律师赴合肥参加省律协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年会。

二十八、8月28日,谢文婕律师赴合肥参加第二届中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安徽)初赛。

二十九、9月7日—9日,省律协副会长音邦定率安徽律师代表团赴南京参加第四届华东律师论坛并任本届论坛组委会副主任。

三十、9月15日—24日,音邦定、刘朝晖、赵荣琦、邓劲松、曹勇前、张林森律师参加市律协组织的考察团赴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参观考察。

三十一、9月21日,尹维静律师接受农民工段士苏、王自坤、方期根、张代权的委托,代理追讨芜湖市白玉装饰有限公司拖欠他们两年之久、多次讨要无果的工资7万余元。经调查,该公司的财产、债权已被两股东分割为个人财产,公司已成空壳。为便于判后执行,尹律师依据“新公司法”第20条关于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规定,将公司和两股东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并及时申请诉讼保全。由于证据收集充分,办案思路正确,运用法律适当,代理意见得到法庭支持,帮农民工讨回了工资,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农民工中引起较大反响,芜湖电视台作了报导。

三十二、9月24日—29日,方向律师受省律协指派,参加由8名律师组成的律师服务团,赴长沙为首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安徽代表团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被誉为“中博会”的一大亮点。

三十三、9月28日,本所与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举行了“深蓝助学金”设立协议签字仪式,音邦定主任和朱平院长分别代表各自一方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约定,深蓝律师事务所自2006年9月起,每年资助政法学院12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大学生计12000元。

三十四、9月份,邵晖、方向、董邦林、钱广富律师先后参加“市长接待日”值班。

三十五、10月14日,戈运龙、曹勇前律师参加安徽省律师协会在合肥举办的“律师刑事辩护技巧与自我保护”培训班培训。

三十六、10月20日,董邦林、方向、谢文婕律师在市委大礼堂听了最高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作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若干热点问题”讲座。

三十七、10月23日,因交通肇事受到芜湖县交警大队处罚的吴正义来所聘请朱珠律师为其申张正义,朱律师听了陈述、审阅了有关材料后认为,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吴正义没有任何责任,芜湖县交警大队认定吴正义负对等责任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接受委托后,朱律师鉴于责任认定不能进行行政诉讼,遂就罚款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引起交警大队的重视,在对朱律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后作出撤销原处罚的决定,并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为吴讨回了公道,吴非常满意。

三十八、10月30日,钱广富律师被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三十九、11月3日至6日,邵晖律师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举办的“‘新企业破产法’、‘新合伙企业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操作实务培训班”培训。

四十、11月9日,音邦定律师被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聘任为兼职教授。

四十一、11月17日,安徽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贾晓清在市司法局宋本平科长、王庆武副科长陪同下,来我所检查执法执纪情况,重点检查了档案管理情况,认为我所的档案管理规范,给全省做出了示范。

四十二、11月18日,徐宗保律师赴北京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年会。

四十三、11月20日—22日,徐宗保律师赴北京参加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日本(财)海外投资者协会(AOTS)举办的“专利业务研修班”培训。

四十四、12月18日,本所被安徽师范大学授予“优秀法学实习基地”。

四十五、11月18日—19日,音邦定、邵晖、钱广富律师赴合肥参加公司、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年会,年会主题为“解读新《公司法》、探讨物权法律制度”。

四十六、12月4日上午,谢长根、邱仲良、钱广富、戈运龙律师参加设在沃尔玛广场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站进行义务法律咨询。

四十七、12月23日,方向律师赴安庆参加省律协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年会。

四十八、2006年,音邦定、刘朝晖、钱广富、尹维静、谢文婕、曹勇前、周平、范大平律师共撰写各类论文20篇,分别被《安徽律师》、《律师与法制》、《律师世界》等刊物和“安徽省首届律师论坛”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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