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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二○○四年大事记

一、18日—10日,本所邵晖、周平律师出席在合肥举行的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邵晖当选为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平、汪维才两律师的论文在大会上作了交流。

二、119日,本所朱珠律师接受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俞采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经深入细致调查后,提出的被告人作案时未满16周岁,且未起主要作用,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未被一审法院采纳,被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朱珠律师据理力争,代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无罪,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1月和3月,周平律师先后被聘为中共芜湖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特邀监督员。

四、27日,合肥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张华率安徽同业律师事务所一行10人来本所学习、交流。

五、315日,本所20余名律师在中山路步行街开展“3.15”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解答咨询4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300余份。

六、330日,市司法局以芜司字(200440号文件形式对2003年度市属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本所考评得117分,为市属各所第1名,被确定为年度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七、410日,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本所“优秀品牌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邵晖“优秀律师”、“十佳律师”称号[皖司通(200439]。本所音邦定、邵晖律师出席表彰大会。

八、424日至25日,汪彪、徐冬生律师参加省律协举办的“房地产律师实务培训班”培训。

九、521日,本所与芜湖有线电视台共同在中山路步行街头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本所有20余名律师参加,接待咨询5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200余份。

十、5月下旬,本所通过2004年度年检注册。注册专职律师23名,兼职律师8名,实习律师2名。

十一、62日至4日,本所委派赵荣琦同志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举办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讲座”。

十二、618日,本所对四个业务部的人员作了适当调整,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每位律师的业务主攻方向选题。

十三、620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大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和明确下半年任务,并进行教育整顿工作动员,印发了本所“教育整顿实施计划”。

十四、78日,本所对四个业务部的名称作如下调整:刑事业务部,对外称第一业务部,简称业务一部;民事、行政业务部,对外称第二业务部,简称业务二部;非诉讼业务部,对外称第三业务部,简称业务三部;公司、知识产权业务部,对外称第四业务部,简称业务四部。

十五、715日,为配合社区开展暑期中小学生三结合教育活动,本所与滨江街道办事处签定了联合举办“深蓝杯”青少年模拟法庭辩论赛活动协议。辩论赛于86日下午举行,音邦定主任参加并讲了话,汪彪、吴俊秋律师作了点评,各新闻单位作了报道。

十六、719日,方向律师转入本所执业,本所专职律师增加至24名。

十七、724日下午,在个人认真写出自查自纠书面小结基础上,所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各位律师认真查找、剖析存在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十八、729日下午,本所协同八角亭社区组织青少年开展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驻社区律师吴俊秋负责编导,效果很好,各新闻单位作了报道。

十九、730日上午,为纪念“八•一”建军节七十七周年,音邦定、刘朝晖等一行8人赴驻芜空军64669部队开展“慰问子弟兵,送法到军营”活动,赠送法律书藉108本及铁画等慰问品,该部队政治部正、副主任、保卫科长和市司法局欧何胜局长等领导参加了活动,新闻单位作了报道。

二十、87日下午,合伙人召开会议,就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决定”,明确在9月底前使本所档案目标管理达到省二级标准。

二十一、910日上午,市档案局胡正强局长、指导科张健玲副科长、朱松梅同志及市司法局张海副局长、律公科宋本平科长、办公室周晓培副主任来所,对本所档案目标管理晋升省二级工作进行预检,评分为83.2分,已达省二级标准,并研究决定了召开现场会有关事宜。

二十二、916日上午,市档案局戴松副局长、张健玲副科长和朱松梅同志来所验收、认定档案目标管理晋升省二级,市司法局宋本平科长、周晓培副主任参加。评审得分为87.8分,认定为省二级。

二十三、917日上午,市司法局、档案局在本所联合召开了“芜湖市律师事务所档案工作现场会暨深蓝律师事务所档案目标管理省二级认定会”,参加会议的省、市领导有:省司法厅正厅级巡视员陈昌安,省档案局副局长黄玉明,监督指导处副处长梁朝玉,省律协副会长刘建华、秘书长倪永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施友树,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方同聪,市档案局局长胡正强、副局长戴松,市司法局局长欧何胜、副局长张海。市属22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陈昌安和黄玉明两位领导将“安徽省先进机关档案管理合格证”授予深蓝所。本所率先在全省律师事务所档案目标管理升省二级实现零的突破。

二十四、91921日,邵晖律师参加在江西南昌举办的第二届华东律师论坛,其撰写的论文《浅谈董事竞业禁止义务》被省律协选送本次论坛交流。

二十五、923日,本所音邦定、邵晖、谢长根、邱仲良、赵荣琦五律师被芜湖仲裁委员会聘任为第二届仲裁员。

二十六、927日,《安徽司法简报》第51期刊登了《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档案工作上台阶》一文,充分肯定了本所“档案建设与管理通过了省二级的考评认定,实现了安徽律师界档案管理上等级的零的突破”。

二十七、928日,经中共芜湖市司法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批准,“中共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本支部有音邦定、董邦林、曹勇前3名正式党员。

二十八、928日,芜湖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正式成立,成员共7名,本所音邦定律师为成员之一。

二十九、101日,中共深蓝所党支部召开第一次支部会,选举音邦定为支部书记。

三十、106日,本所在认真对照《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认真自评达107分,符合申报条件基础上,正式向市律协报送了《关于参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全部申报材料。

三十一、1011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铿、副书记施进来本所调研,听取了音邦定主任汇报后,分别作了指示,充分肯定了深蓝所两年多来的取得的不凡业绩和对社会的贡献,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三十二、1021日上午,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在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副厅长王翠凤陪同下来我所视察,听取了音邦定主任汇报后,作了重要指示,对本所的办所理念、工作业绩、队伍素质给予了肯定,对今后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和希望。陪同视察的还有: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铿,市委副秘书长刘人人,市司法局局长欧何胜等。

三十三、1023日至25日,本所协办的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合肥举办,音邦定、邵晖、刘朝晖、汪彪、董邦林、钱广富律师与会并参与了筹备、策划工作,还受论坛组委会委托负责香港律政司副专员黄继儿、梁关律师行何绮莲律师等一行的接待工作。我所报送本届论坛的论文共11篇,为全省一所论文数之最,其中邵晖律师的《浅谈董事竞业禁止义务》一文被评为本届论坛优秀论文,并入选项文集。

三十四、1027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发文确定5个“监督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工作联系点”和10名联络员,我所为联系点之一,音邦定为联络员。

三十五、1031日,谢长根、邱仲良律师参加“芜湖市律师服务团”前往安徽省宝丰劳教所为劳教人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三十六、111日,淮南里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尹里奇来本所参观学习档案管理工作。

三十七、1121日,由全国律协会员部副主任姜蕾、浙江省律协副秘书长陈三联、南京市律协惠玲、安徽省律协副秘书长陆勤玉组成的全国律协优秀律师事务所评查组来本所评查,察看了办公环境,听取了音邦定主任汇报,查看了有关资料,进行了座谈,并进行了评分。

三十八、126日,本所接受安徽省新建水泥厂委托,代理该厂与香港健志国际有限公司合资经营纠纷一案,参与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合资设立的企业为“芜湖健新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2100万元人民币。此案属涉港重大案件,本所组成由音邦定、朱珠、董邦林、方向、曹勇前五位律师参加的团队为其服务。

三十九、126日,芜湖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本所为其南瑞新城商业街1号楼(23950平方米)以产权式商铺销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后,所内成立了由音邦定、方向、戈运龙、钱广富、曹勇前参加的5人律师团为其服务,对该项销售活动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合同文本、解答法律咨询、参与谈判和签约见证等,委托方非常满意。

四十、128日,谢长根律师应邀到省宝丰劳教所为全所干警作《行政许可法》学习辅导讲座。

四十一、1220日,省劳教局政委王颖辉,省厅律管处处长朱俊酬、副处长卫勇,省律协副秘书长陆勤玉等一行来我所调研。

四十二、1223日,市司法局律公科宋本平科长和朱光华同志来所对教育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十三、1224日,本所与《芜湖日报》社会新闻部签订协议,联合在2005年度每周二的《芜湖日报》法制版开辟“律师说法”专栏,本所律师负责提供稿件。

四十四、1229日,汪彪、徐冬生律师离开本所开办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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