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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护卫者 ——记深蓝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珠

    一宗民事案件,伪证下,赫然转成了刑事案件。几番周折,二十多份铁的证据呈现在了原告面前。于是大逆转,原告撤诉。在狂喜不已的被告身后,站着一位一脸欣慰的律师,她就是我市深蓝律师事务所女律师朱珠。
  现年54岁的朱珠年轻时曾响应党的号召下放农村,后来招工进了工厂。1985年她在电大上了法律专业,毕业后取得了律师资格。
  女律师也很厉害
  律师行业对女性而言,是很有挑战性的一个行业。朱珠处在这样一个具有明显的性别意识的行业之中,有着过多的不能言说的酸楚。
  社会上很多人都认为律师这个行业是男性的工作,对女性从事这种工作表示很大程度上的怀疑。朱珠就经常遇到这样的歧视。2002年曾经有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聚众斗殴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均认为他是主犯,要求法院予以严惩。他的家长就聘请了深蓝律师事务所里的一名男律师,可这位男律师因为临时有事,只得委托朱珠为这个未成年人出庭辩护。可是从办理委托手续开始,家长就一直对朱珠这个女同志抱着一种不信任的心理。一连几次打电话给那个男律师质疑朱珠的能力。朱珠凭着一股韧劲和豪气,从未成年人在学校和住地的表现、年龄、犯罪动机、危害后果、现场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调查并为其进行辩护,对公诉人所说的这个未成年人是主犯的论断表示怀疑,终于促使法庭同意了她的辩护,这个未成年人因此得到从轻处罚。这使得被告人家长十分满意,他们翘起大姆指说:“没想到女律师也那么厉害”,对自己以前肤浅的看法表示很惭愧,朱珠用自己的行动消除了人们对女律师的偏见。
  把正义看成生命
  朱珠有一个人生信条,那就是“尊重事实,还事件本来的真实面貌,公正无私,人冤枉一个好人。”
  2001年,朱珠接到一个再审案件,这个案子已经来来回回审了四次了。两家邻居,因为装潢问题产生矛盾而大打出手,以致原告受轻伤。而被告在这种情况下还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拒不认罪,一再上诉。朱珠很是气愤,在担任原告的代理律师期间,广泛搜集证据,经过她的多方查证奔走,获悉了很多直接和间接证据,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上诉,被告不得已只得撤诉,依法赔偿了原告的损失。
  朱珠笃信正义,相信正义是法律工作人员立身的根本。她曾经多次说过“正义就是我的生命”,她会因为委托人的一些恶行而气愤,也想方设法揭开法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假相。2003年,朱珠接到一个案子,委托人因为和朋友发生口角而殴打了对方,对方就以视力严重下降而取得了轻伤的法医鉴定书,公诉机关就对该委托人提起敢公诉。朱珠调阅了受害人的病历,发现其与法医鉴定上记载的病历摘录有差异,她没有迟疑,马上申请法院对被害人重新鉴定。最后经鉴定,证明被害人不存在轻伤的情况,从而避免了一起受害人无罪受刑事追究严重后果的发生。
  人民的调解员
  朱珠一直都在尽力,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化解社会矛盾,为创造和谐社会而奋斗。
  2004年朱珠受理一个离婚案,这个离婚案和一般的案件有所不同,因为委托人也就是原告曾经和被告离过一次婚,这是复婚后的又一次离婚,这名妇女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除了孩子原告什么也不要。朱珠在调解过程中发现他们矛盾的根源并不是因为夫妻间的感情破裂,而是因为做生意中分工不明所致。因此,朱珠没有按平时对待这种问题的措施去办,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提议他们暂时不要离婚,同时要求他们明确生意中的分工,签订协议,对男方的家庭暴力行为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朱珠不怕辛苦,前前后后一共经过了八次协调,双方才终于重归于好。现在小两口还一直在按照朱珠给他们草定的协议来处理两人之间的生活和事务,日子过得相当和谐。当记者问及此事时,朱珠很深情地说:“我是人民调解员,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职责。”
  朱珠一年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总共能达到五十多起,她对每个案子都倾注了很大的心血,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正是因为她的付出,今年她获得了“芜湖市先进律师”的荣誉称号。尽管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但她却仍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着,她是一名律师,更是一名正义的卫士。
《大江晚报·芜湖公安》 法制广角10版 2005年5月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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