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深蓝奖助学金评选方法
深蓝奖助学金由安徽省芜湖市深蓝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旨在资助品德优秀、勤奋好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法学专业学生,以激励他们奋发进取,不畏困难,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一、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二、奖助范围:法学专业本科生,一、二年级法学专业硕士生。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
(一)奖学金:本科生 8人、1000元/年/人;研究生6人, 1000元/年/人。
(二)助学金:本科生8人、1000元/年/人。
四、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法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做贡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违纪行为和不良嗜好。
3.修满学校规定的当年学分,专业课程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当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4.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
(二)助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法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做贡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违纪行为和不良嗜好。
3.修满学校规定的当年学分,专业课程成绩均分在70分以上,当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本人的学习、生活费用无力支付;或本人患有疾病,在校生活困难者。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
1.每年10-11月份,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深蓝奖学金评审表》或《安徽师范大学深蓝助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
2.学院召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提出推荐名单;
3.张榜公示,征求意见。如在一周内无异议,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评审表》统一交深蓝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确定获奖、受助名单。
六、发放办法:学院召开深蓝奖助学金颁发大会,由学院领导和安徽省芜湖市深蓝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向受奖助同学发放奖助学金。
七、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