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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成功承办2003安徽民商法实务论坛

    2003年11月8日,本所承办的安徽省首届律师民商法实务论坛在芜湖市举办,此次论坛邀请了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教授、原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史焕章教授、与承办此次论坛的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有合作关系的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中国业务部主管何绮莲女士专程来芜湖参加论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最需要的法律体系,应当是以民商法为重心的法律体系,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乃是民商法的完备和充分实施。近年来,律师在民商事法律方面的业务突飞猛进,特别是我国入世后,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所涉及到的民商事法律问题将越来越多,如何正确面对这些出现的问题,确保中小企业在入世后健康发展呢?此次论坛引人注目的是李国光教授与史焕章教授的专题演讲。论坛期间,李国光教授针对《我国加入WTO与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专题演讲,李教授从宏观角度阐述了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客观地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与相对劣势,他指出:关税的大幅降低,5年内要取消配额、许可证、特定招标等非关税保护措施,3年内要放开流通领域国内经营权利和进出口经营权,取消外贸设立分销企业的地区、数量和股比限制等问题,尤其是单纯高科技中小企业必将面临国外同类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冲击,由于高效率低成本的新技术可以代替一定的手工劳动,将使部分单纯性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丧失劳动力成本低的巨大优势。此外,来自企业自身内部产权制度、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挑战,以及政府管理体制、国家政策扶植体系、融资渠道、市场竞争秩序、环境等方面的困难和挑战。在看到中小企业面临困难的同时,李教授全面分析了入世后给我国中小企业带来的机遇与相对优势。他对中小企业入世后国民待遇与产业准入、资本市场与金融服务、市场开放与出口环境、关税降低与生产成本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李教授重点提出了在今天的现实条件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法律对策。第一、入世后必须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沉着应对。对于我国“入世”,既不能将其视为“洪水猛兽”而拒之门外,也不能“若无其事”而消极对待,而是积极调整心态,沉着制定应对策略,充分利用WTO规则来趋利避害,从而壮大民族产业和发展我国经济;对于我国“入世”,不要孤立片面地看待入世带来的短期挑战和冲击,而是要长远全面地把握入世带来的机遇和发展;对于中国“入世”,不仅要长远地看到入世所蕴含的巨大机遇,更要清醒地认识WTO体系的缺陷与不足、对于我国入世,不仅要关注我国是否切实履行承诺的问题,也要关注其他签约成员国对其相应的承诺履行的情况,时刻注意WTO协议和司法行为的对等适用、对于我国“入世”,不仅要熟悉和掌握WTO协议规则,也要充分重视我国入世议定书,以便熟悉我国的各项承诺及其履行时间表、对于我国“入世”,不仅要遵守我国做出的各项承诺,更要充分利用规则来实现趋利避害,保护民族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待中国入世,人民法院不仅要遵循间接适用的WTO规则,也要遵守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更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后,李教授对保障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立法问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中小企业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法律问题、审理中小企业经营中表见代理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史焕章教授现任上海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他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的切身体会,从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谈出了如何打造更多、更好的规模律师事务所,强调律师事务所与其它商品一样需要树立品牌意识,只有将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江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两位教授演讲时,能容纳近千人的芜湖市委礼堂座无虚席,来自政法系统以及中小企业的代表1000多人到会听取演讲。
    在两天的论坛期间,150多名来自全省各地的律师代表紧紧围绕当前律师民商法实务中热点问题如对公司诉讼制度设计等问题展开研究讨论,广泛交流,虽然此次论坛是安徽省律师界举办的首次论坛活动,但收集的60多篇高水平论文标志着安徽律师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两位教授的演讲使这次论坛锦上添花。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郭云生说:“李国光与史焕章教授的专题演讲不仅对未来我省广大律师执业方向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为入世后中小企业发展寻求切实可行的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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