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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暨首届青年律师论坛在合肥召开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
  人民网合肥10月23日电(辛瑞佳)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安徽省律师协会承办的“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暨首届中 国青年律师论坛”于2004年10月23日在安徽合肥隆重拉开帷幕,论坛为期两天。司法部 副部长段正坤、中共安徽省副省委书记王昭耀分别代表代表司法部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到 会祝贺,并在开幕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到会并致开幕词。开 幕式由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主持。

  开幕式上,段正坤副部长对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此届论坛给予了肯定,并从加大 律师制度的研究力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等方面作 了重要讲话。

  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律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加强律 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 败的必要保证。要从学习教育、依法管理、严格监督等方面入手,扎扎实实地抓,坚持 不懈地抓,并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结合起来,务必取得实效。这在 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 会议”,决定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 ,进一步开创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新局面。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大律师积 极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教育整顿活动正朝着既定的目标推进。

  作为我国律师界的精英峰会,“中国律师论坛”自然也要紧紧抓住这个工作主题, 设计研讨主题,安排学习主题。于是“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组委会决定以理论探索中 国律师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与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以“行业建设和事业发展”为 主题,为今年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锁定目标,明确方向。

  据论坛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律师论坛”从昆明走到上海、从上海步到广州; 从‘WTO背景下的律师业管理与发展’谈到‘专业定位与专业品牌’、从‘专业定位与专 业品牌’议到‘我国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通过参与类似奥运会申办形式的激烈角 逐,安徽省律师协会从几个参与申办的省市律师协会中脱颖而出,于去年召开的“第三 届中国律师论坛”闭幕式上接下了“中国律师论坛”会旗。今天,“第四届中国律师论 坛”在庐江古城——合肥召开,共同研讨‘行业建设与事业发展’,内涵深刻、意义深 远!”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在两天的时间里,来自境内外的700余名律师代表和与会的香港 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 方等各界领导、专家学者将以嘉宾演讲、专家演讲、分论坛和专题辩论等形式,不仅从 队伍建设、行业管理、事业发展、业务研讨等四个方面论证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法官与 律师不是“亲家”、不是“冤家”而是同为法律人的“本家”;论述诚信建设对律师队 伍的影响及意义,诚信是律师的立业之本、是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更是律师职业道德 规范赖以维系的前提;论辩律师管理与发展战略,“两结合”管理前提是分离、“合” 则是关键,CEPA带来了竞争也带来了无限的合作空间和发展契机。而且就青年律师关心 的职业定位与客户拓展等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说中国青年律师的今天与未来,今天我 们为青年律师搭设一个平台,明天我们的青年律师将撑起法治的天空。

  其中,专题辩论将就中国律师业在短期内能否基本实现规模化这一论题中的要点问 题,如中国律师业是否确实需要规模化?规模化就是大而全吗?规模化是否需要提成制 ?走联合之路是否有利于规模化?规模化建设是否必然成为专业只能分工的前提?从正 反两个立场展开自由论辩。论辩的正反方坛主分别由天津至大律师事务所何云选律师和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胡祥甫担当,担任学术点评人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专 业点评人由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田文昌担任,来自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的李淳 主持辩论。

  “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暨首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打破形式化,本着务实的会议原 则,吸引了境内外律师关注的目光。从会务组获悉,截止到开幕式开始,打到组委会询 问有关论坛具体事宜的电话仍就络绎不绝。

  据悉,本届论坛将沿用往届论坛的惯例,就“行业建设与事业发展”向媒体发表“ 合肥宣言”。论坛还将在参会律师提交的论文中评出100篇优秀论文,并进行现场颁奖。

  此外,本届论坛得到了众多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即主协办单位,安徽天禾律师 事务所、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协办单位,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安徽中天恒律师 事务所、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 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赞助单位,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安徽世纪天 元律师事务所、安徽同业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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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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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握手》作者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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